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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及《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将于2020年9月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范围

所有拟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预答辩。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该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三、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20年9月1日 上午10:00-11:00

提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邮箱,邮件标题“20**级博士+姓名+预答辩”

材料要求:

1.博士学位预答辩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应当提交形式和内容完整的博士学位预答辩论文,包括题名页、页眉、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具体可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中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对论文格式及装订格式的要求。

本次提交的论文请装订“封面”(附件下载),本次提交的论文不需要“授权声明”。

纸质版论文:5份

电子版论文:提交PDF版本及word版本各1份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提交经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原件及电子版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含导师推荐意见)。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及时、主动地寻求本人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帮助,认真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准备工作。

2.答辩人需保证答辩前提交至办公室的纸质版、电子版论文与参加预答辩时的论文为同一版本,以确保评审老师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3.对于未按规定提交预答辩申请材料的同学,本院将不再另行单独安排预答辩。

祝大家预答辩顺利!


附件: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654BAA3A341AEF4C

2.政法大学博士预答辩申请表 附件2:政法大学博士预答辩申请表+.docx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封面模板 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封面模板.docx

4.《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 附件4: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人权研究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