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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研究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人权研究院研究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2020年2月12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院研究生课堂教学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依照2019-2020学年校历的教学周安排,根据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特点,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学业指导方面的第一责任人作用,以导师指导和学生自学、科研为主导,采取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教学方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


二、工作小组

本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负责研究生教务工作的老师组成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以下事宜:

1.与研究生院教学工作组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2.拟订本院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3.向本院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及时、准确地传达学校相关文件、重要通知和本阶段研究生教学安排;

4.收集本院教师和研究生关于线上教学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

5.统计本院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方式以及不能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的替代学习方案,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

6.协助本院教师组织和开展线上教学;

7.协助本院研究生参加线上学习。


三、课程开设

按照本院事先确定的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的意见,本院在延期开学期间为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设“具体人权专题研讨”(学位课)、“人权国内保障”(专业限选课)、“专业外语”(专业限选课)和“性别、社会与人权”(跨学科课程)等四门课程的线上教学,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开设“人权研究方法与学位论文写作”(学位公共课)的线上教学。各门课程的线上教学均从学校原定的第一个教学周(2月24-28日)开始。

原定于春季学期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全球人权论坛(Global Human Rights Forum)”(专业选修课)因难以组织教师实施线上教学而暂停开设,恢复上课的时间将视疫情、开学和学生返校等情况另行确定。


四、教学方式

1.任课教师可以通过“学习通”或/和其他线上教学平台,以多种形式进行线上教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并鼓励通过“学习通”进行线上教学。

2.采用“学习通”APP进行线上教学的教师须在2月24日前登录学习通APP,完成身份认证,核对开课信息,发布延期开学期间所授课程的授课模式总体介绍和第一周授课要求,此后于每周六前发布下一周的授课要求。

3.通过组建课程微信群、QQ群、其他网络平台的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线上授课的教师须提前发布延期开学期间所授课程的授课模式总体介绍和授课要求,留存课程安排、授课要求、上课时间、授课内容、课程材料、考核情况和其他相关数据信息,并须做好学生返校后课堂教学衔接准备。

4.任课教师可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组织和进行教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直播或录播授课:为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如无特殊情况,须在原课程排定的时间点进行直播;考虑到线上学习的特点,教师可自行决定课程讲授的时间长短;

(2)上传课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文本资料等;

(3)给学生布置每教学周的学习任务;

(4)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分组)讨论;

(5)布置并批阅课堂作业;

(6)进行课堂测验;

(7)答疑。

5.每门线上课程的任课教师可为本门课程聘请本院一名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手,且须留存教学助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

博士研究生教学助手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实习”学分;硕士研究生教学助手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学分。

6.采用接力方式进行线上教学的教师需推选一位教师,由该教师主持,协商确定本课程线上教学的具体方式以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学流程和考核方式,聘请教学助手,并做好每位任课教师之间的教学衔接。


五、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和本院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开展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原则上按照授课任务申报书和课程进度表安排线上教学的内容和进度,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拟订或调整教学大纲、教学方案和教学流程,帮助不能全部或部分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确定替代学习方案;

3.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学业指导的第一责任人,应以网络、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和其他适当形式加强对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的自学和科研的指导;

4.应届毕业生的导师应加强对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的指导,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5.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关心、关爱,主动、及时掌握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帮助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引导其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六、学生职责

1.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认真、全面完成各项线上学习任务,保证学习质量;

2.修读“学习通”授课课程的学生须在2月24日前登录学习通APP,完成身份认证,核对选课信息,及时了解任课教师的授课安排和要求;

3.按时参加任课教师要求集中参加的直播授课,合理安排每一教学周内其他线上学习任务的学习时间;

4.积极、主动地与任课教师和本人的指导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和交流,反映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寻求老师的帮助;

5.因患病、上网不便或其他原因不能全部或部分参加线上学习者,须在本人发现相关原因的三日内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未经任课教师同意而不参加线上学习的按旷课处理。


七、咨询答疑

任课教师、导师和研究生关于延期开学期间的线上教学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ihrjiaowu_cupl@163.com)向本院教务老师咨询,也可通过电话(58908076,58908456)或电子邮件(peiyangban@126.com)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咨询。


八、实施期间

本方案即日开始实施,至疫情结束学生返校正常上课结束。学生返校后,按照研究生院和本院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