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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5号(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现对本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及申报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所有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和说明在相应环节中操作。超过截止时间系统关闭无法操作,请所有毕业生及导师务必严格遵守截止时间进行操作。

网址:http://gms.cupl.edu.cn/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1.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导师”);

2.在校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用于申请维普和中国知网进行论文检测)环节起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0:00—2月23日23:59。

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环节开放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8:00,本院申请人须于3月18日上午10:00前完成所有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授予登记表预填、学位申请、论文提交等线上程序。

二、毕业资格审查

(一)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经导师评定符合要求,品德及其他方面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二)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及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科学研究成果符合毕业规定,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博士研究生需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本院提交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原件以便审核。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5号)第三条。

(三)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3月18日上午10:00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审批材料,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视为不申请提前毕业,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不鼓励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

(四)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请通过系统于3月18日上午10:00前上传用于学术规范审查的毕业论文。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院将按照校、院的相关规定对研究生进行毕业审核,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一律不得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

本院切实落实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强化导师职责,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重程序、重规则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相关规定内容和程序,做好本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做好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规定的标准。

(二)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学位论文形式要求》撰写及打印。凡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篇幅标准的、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本院不予接受。

(三)本院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执行,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学位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研究生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做好学术规范审查。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本学期,除“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外,研究生院还出资为我校学生开通了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安全通道。以杜绝某些资源来源不正规、且冒名模仿检测品牌的网站,保障毕业生论文的安全。学生可分别免费检测一次。(注:论文检测不是答辩必经程序,学校鼓励学位申请人将关注点放到论文写作本身;检测结果仅作为修改论文的参考;研究生院仅就《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进行解释,不解答关于检测系统的任何问题;论文是否抄袭,以《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规定为准。)毕业生应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检测申请。

(四)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要求,研究生院将按一定比例对授予学位前的论文随机抽取进行匿名评审,未被抽取的,本院继续依照匿名评审制度进行评审。未参加随机抽取匿名评审人员一律不得安排论文答辩。

(五)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培养办组织统一采集,已参加学校统一照片采集的毕业生照片由学位办负责上传至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未参加采集的毕业生,最迟应于3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采集,否则将影响学位授予正常进行。

照片格式要求: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357A7F3D614C9638

建议采集地点: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1BB79CE5167F1CE1

四、毕业审查、学位申请相关纸质材料及纸质版论文提交

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及申报环节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院办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拒收。

提交时间:3月18日(10:00-11:30,14:00-16:00)

提交地点:人权研究院 办公室

1.申请人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下载打印,每一栏均须填写完整,双面打印,由导师签署评语及意见(一般应包括导师对研究生学业水平的简要评价以及明确表态的同意该生毕业的意见)。

2.《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附成绩单一份(注:请学生将成绩单、照片粘贴在指定位置)。申请书均须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申请报告须详细、认真书写,导师应登录系统完成学位审核环节,推荐意见可在系统中填写亦可手写,应详细填写导师对学位论文本身的学术评价,必须写明是否同意推荐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并由导师本人亲笔签字,不得由学生代签、不得电子签名,学生导师签字日期不得前后颠倒。

3.提交匿名论文纸质版。匿名论文不得出现与作者、导师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所提交的论文纸质版须与综合管理系统里提交电子版的一致,其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相关内容一致。

(1)博士需提交:12本;

(2)硕士需提交:11本;

注:2月27日下午14:30班长统计好本班毕业申请人数,以班为单位领取论文封皮,博士直接到院办领取。

4.提交《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附件下载),本人签字,注明提交日期。

5.博士学位申请人另需提交用以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科研成果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

6.学校安排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应贴照片并准确、详实填写,以便存入毕业生档案。班级组织意见由班长或书记填写并签字,导师意见由研究生导师填写并签字。领取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答辩安排

本院答辩预计于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六、答辩后提交《论文修改情况表》及论文终稿

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确认后提交最终的论文电子版,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同时提交相应的匿名版论文。申请人应确保《学位授予登记表》上报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提交截止时间: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地点:人权研究院 办公室

申请人经导师确认后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并下载,正反面打印)。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并在该表上签字,交学院存入学位授予档案。

2.修改后的论文纸质版2本,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

3.如授权出版,则须另外提交纸质论文1本,除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外,还须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学位论文授权书》,签署后装订在封面之后,扉页之前。

4.在研究生系统提交修改后最终的论文电子版,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同时在系统里提交相应的匿名版论文。

5.按照学校要求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的论文载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论文:博士提交4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具体提交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http://library.cupl.edu.cn/fw/lwtj.htm)。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全体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务必提前准备并按时提交论文及其相关材料,每项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如未遵守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如不能按时提交者,应自动办理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学位论文签字定稿一经提交,不得撤换。

2.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规定,学校、北京市、教育部每年分别对全校所有学科本年度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按照博士学位论文15%左右、硕士学位论文5%左右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抽检结果将在学校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对“不合格”学位论文及“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进行相应的处理及处罚,并影响该学科研究生的招生等工作。请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务必对此提起高度重视,仔细学习《办法》内容,认真撰写、修改学位论文,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3.本院答辩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人权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本通知中未尽事宜可查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5号。

4.由于本学期本院首次启用新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未尽事宜将由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

人权研究院

2019年1月29日

 附件1+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法大发〔2013〕109号+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法大发〔2015〕123号+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pdf

 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pdf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