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公告
loading...
人权研究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了保证人权研究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信息采集

自本学期开始,我校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所有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和说明在相应环节进行操作。

网址:http://gms.cupl.edu.cn/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1.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教师”);

2. 在校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3.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部分)开放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8:00,请所有研究生毕业生在10月12日前完成系统信息采集操作。 

  如遇研究生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无法登录问题,研究生导师和在校研究生请与杜老师联系(010-5890853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与郑老师联系(010-58908427)。

 二、学位申请及毕业审查 

(一)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经导师评定符合要求,品德及其他方面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二)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及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科学研究成果符合毕业规定,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三)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点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11月10日前办理提前毕业研究生审批手续。

(四)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用于学术规范审查的毕业论文于10月31日前提交给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位申请及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报送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上午10点前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上述规定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地点: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 学位申请书

2. 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电子版、单页双面打印纸质版

3.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电子版)

4.  个人培养计划(电子版、纸质版)仅限博士毕业生报送

5. 成绩单(纸质版)

6. 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纸质版)

7. 用于申请学位的2篇学术论文扫描件(pdf或jpeg格式)(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电子版,并同一时间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仅限博士毕业生报送)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请参照《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法大研字〔2017〕 32号)》文件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 

各单位应切实落实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强化导师职责,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重程序、重规则的意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内容和程序,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的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之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学位申请人答辩资格审查。 

注:自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2017年夏季)学位申请开始,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开始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规定的新的篇幅标准。  

(二)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生不得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应在课程考试通过后二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同等学力人员应在《准予学位论文答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逾期一律不予接受申请。

(三)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执行,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我校学生个人自检开通了安全检测通道,以杜绝某些资源来源不正规、检测技术落后、且冒名模仿检测品牌的网站,保障毕业生论文的安全。学生通过此通道可免费检测一次,检测结果仅作为修改论文的参考。

学生第一次注册并绑定姓名和学号即激活使用,激活账号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学生免费检测一次的使用期限为激活后一个月内。(温馨提示:请学生尽快登陆安全检测通道注册领取检测服务,如出现冒领情况,不予补领。)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应做好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规定的标准。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将于论文评阅及答辩前将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结果反馈给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别及时做出认定和相应处理,并在一周内将结果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认定表》报送质量监督办。

 

(四)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要求,研究生院将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未被抽取的,各有关院继续依照匿名评审制度进行评审。 未参加随机抽取匿名评审人员一律不得安排论文答辩。 

(五)研究生应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之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不予接受。

(六)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及申请人数领取答辩及归档等全部材料,其中《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博/硕学位论文评阅书》《博/硕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等相关表格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封皮由其本人自行购买。

(七)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必须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经导师和各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由各单位存入学位授予档案。

(八)所有学位申请人均须在11月30日前提交照片,否则将影响学位授予正常进行。

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采集,参加统一照片采集后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由学位办公室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提前和延期毕业的学历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应到指定地点采集,采集后照片自行交到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公室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提出申请时,接受论文答辩申请单位须要求其提交电子文本照片以及2寸照片2张,否则不得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照片格式要求:

http://yjsyold.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72/1452/

建议采集地点:

http://yjsyold.cupl.edu.cn/graduate-education/c41/2613/

(九)论文报送要求

1. 时间:10月11日  上午10点前

2、地点: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3. 提交材料:

论文需交双匿名和半匿名论文两种(纸质版和电子版)。

半匿名论文包括版权页和作者信息,双匿名论文不允许出现与作者、导师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U盘报送双匿名和半匿名两种版本电子版文件,文件名称:半匿名论文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双匿名论文为学号-论文题目)

提交《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本人签字,注明日期,附件下载

(1)博士需提交:双匿名论文6本,半匿名论文6本;

2)硕士需提交:双匿名论文5本,半匿名论文6本;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各单位应严格依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稿),结合论文答辩,做好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评选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额由研究生院核定,另行下达。

向学位办公室报送的优秀学位论文材料包括:《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含电子文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含电子文本)、评阅书及答辩决议复印件、论文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本,纸质版须进行匿名处理),各单位应注意留存本学期优秀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用于第二学期评选工作需要。

五、论文提交和学位信息确认

提交的论文须是答辩通过后修改确定的论文。

(一)获得学位研究生于2017年12月5日前向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修改后确定的论文电子版,并确认学位信息。各单位于2017年12月5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相应审核。 

(二)获得学位研究生于12月7日,上午10点前向人权研究院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1份;经学位获得者授权的论文1份(《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装订在封面之后,扉页之前)。 

(三)各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学位申请人应向校图书馆送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提交的论文载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论文博士提交4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具体提交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http://library.cupl.edu.cn/fw/lwtj.htm)。

    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

    本通知所涉各类表格均可在附件及研究生管理系统里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法大研字〔2017〕 32号)》文件为准。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本院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提交各项材料。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而影响学位申请及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毕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上述通知按时提交各项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拒收。

 

 

                                                        人权研究院 

                                                       2017年9月8日

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