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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刘昕生:联合国人权领域保护活动与中国实践

2019年3月7日上午10时,第352期全球人权论坛系列讲座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209举办。现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属人权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联合国协会常务理事的刘昕生大使,为我院同学作了题为“联合国人权领域保护活动与中国实践”的精彩讲座。


首先,刘昕生大使对国际人权保护活动的历史进行了简要梳理。人权诞生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在其产生后的数百年间,一直被认为是一国内政。1945年,联合国将“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写入了联合国宪章。至此,人权走上国际舞台,成为国际关注的问题。

接着,刘昕生大使介绍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人权保护实践。人权委员会每年开一次会议,为期六个星期,主要审议全球关心的人权议题,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发展权、自决权等。会议议程包括一般性辩论、拟定决议草案、召开会议通过草案、对专题领域内的人权问题提出看法并进行后续活动等。联合国大会第32/130号决议赋予了人权委员会审议由于外国侵略占领而发生的大规模粗暴侵犯人权事件的职权。委员会先后审议了智利、柬埔寨、阿富汗等国家的国别人权问题,“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大力推广这一职能。

随后,刘昕生大使详细讲解了中国参与国际人权保护的活动。文革前后,国内对人权讳莫如深。1986年7月,中国政府肯定人权是一面旗帜,也可以讨论,国内的人权研究和活动有所发展。1989年,西方国家以北京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为由,在国际层面孤立中国。1990年3月,西方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一次提出反华提案,干涉中国内政,遭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人权委员会会议以1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中国提出的动议,否决了美国等国的这一议案。在随后的长期斗争中,中国代表团通过程序斗争、政治外交等方式,先后连续11次挫败了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取得人权斗争的胜利。

最后,刘昕生大使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关于“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改革方向”、“咨询委员会的研究成果如何转化为人权实践”等问题。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鼓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黄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