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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2013-2014学年第二次读书会

    2013年12月16日晚6:30, 我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在科研楼A1012举行了第二次读书会,孙萌老师作为此次读书会的指导老师参与了活动并进行了点评。

    在第一次读书会圆满成功后,学院老师对此种形式的学术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认可,并鼓励学生将之延续下来,使之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相互交流学术思想的平台。在各位老师的推动和帮助下,第二次读书会得以顺利举办。

    本次读书会在内容上主要围绕日本学者大沼保昭的《人权、国家与文明》进行讨论,在形式上则沿袭第一次读书会的形式分为主题报告、学生互动和老师点评三个部分。

    活动开始前,孙老师简要询问了第一次读书会的情况以及收获。荆超同学表示,第一次读书会中徐爽老师在点评中提出的阅读时的不应进行价值预设的建议对其影响很大。他认为,这种读书方法使他能够更好地理解作者的观点。孙老师在对其收获予以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践行该方法的困难所在。

    在主持人对活动流程进行简短介绍后,本次读书会在第一报告人高鑫同学的报告中正式开始。她首先对大沼保昭先生以及《人权、国家与文明》著作本身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指出鉴于写作时间距今已过15年而此期间正是人权事业腾飞的时期,我们应该以批判吸收的态度阅读此书。在对专著整体框架进行概括说明后,高鑫列举了在阅读时对自己启发较大的大沼先生的观点,包括“权利”诉求力观点。大沼先生认为,通过权利框架来定型定义某一主张或者要求本身,能够成为寻求实现这些主张或要求的巨大动力和支撑。她认为这种观点能够回答为何西方文明中“人权”观念的普及而与“人权”等价值的儒家观念中“礼”观念的淡化这一问题。对此,朱海同学表示质疑并提出儒家思想如何表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这一问题。这一问题引发了大家对人权这一基本概念以及各种文明对人权的理解究竟有无统一认识的热烈讨论。高鑫同学提出人权应是使人生活得更舒服的权利的集合这一观点之后,孙老师表示人权最初的提出仅是为了对抗国家,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戴婷婷同学则认为不应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严格界定为对抗关系,国家仍应积极作为。之后,师生们在围绕在文明相容的人权观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中,赵倩同学用图示表达了各个文明之间存在不同的价值体系而西方文明已经普及世界的观点。马洁心同学也指出了对于是否废除死刑各文明的不同态度表明其价值的差异。
    第二报告人习亚伟同学首先介绍了大沼先生在著作中的动摇国际秩序的三个相克观点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文明相容的人权观的必要性。她认为作者提出的跨文明人权观作为一种视角尽管不是一种方法,但其作为传统国际视角与民际视角的补充具有独特意义。此外,习亚伟同学对大沼先生的“人道主义干涉”观点进行了分析,她认为,人权与主权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的原因有二:一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超越主权国家体制的超现代化运动以及以占世界人口压倒多数的发展中国家为中心的全球寻求主权国家体制的现代化,二者相互交错;二是人权很容易被当作辩护自己和攻击对方的工具,而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随后,赵倩等同学就此“人道主义干涉”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使读书会进入了另一个高潮。

    两个半小时的发言与讨论中,同学们从《人权、国家和文明》出发对人权的概念、文明相容的人权观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活动尾声,孙老师对此次读书会进行了重要点评。首先,她从著作本身出发,认为本书因所处时代的原因而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但作为人权法学的学生在看待人权问题时应尽量避免被政治影响而应更多的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其次,她还建议学生在学习人权法初期应大量阅读经典专著以夯实基本概念。最后,孙老师对这种自主的读书方式寄予厚望,相信通过这种交流互动能够碰撞出更多火花。

    至此,我院第二次读书会完满结束。

   (撰稿人:高鑫  习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