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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孙世彦教授做客我院讲授国际人权法研究方法

     2014年3月14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孙世彦教授做客我校,并于教学楼206教室举办关于国际人权法研究方法以及《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有关“公平审判权”的规定的专题讲座。人权研究院张伟副院长和201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孙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议定书的有关情况,并且着重探讨了关于如何研究公约相关实体性权利的方法;而后,主要讨论了公约中关于“公正审判权”的规定。

    第一部分中,孙教授介绍了公约的背景,包括公约起草前国际上对“国际人权宪章”制定的分歧,公约的通过和批准的情况,以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内容,使同学们对公约的起草历史和现状有了一个大致了解。同时,他重点讲解了公约的监督机构,并且将该监督机构与联合国宪章下人权保护机构进行了清晰的区分。

    他指出,公约建立的监督机构是Committee on Human Rights,中文译为人权事务委员会;而联合国宪章下建立的人权保护机构是Human Rights Council,中文译为人权理事会,其前身为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中文译为人权委员会)。前者与后者是基于不同的机制建立,并且也承担不同的职权。他重点讲解有关于研究公约中实体性权利的方法和途径。他特别强调了学术研究中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别讲解了“准备工作材料(travaux préparatoires)”“一般性意见”“对缔约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对个人来文的最后意见”这四种第一手资料的获取途径和使用方法。另外,孙教授也强调了包括学者著述在内的第二手资料搜集和研读的必要性,要求同学们要认真对待学术研究,端正学术态度,规范论文写作。

    在后一部分,孙教授与老师和同学讨论了关于公约第十四条公平审判权的规定,讲解了其内容、性质、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条款的关系。他特别指出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中文本存在“流通本”和“作准本”两种文本的情况。“流通本”,即现在广为存在,来源不明的对《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中文译本;“作准本”是具有国际法效力的中文文本。孙教授以公平审判权为例,向老师和同学们详细讲解和分析了两个不同文本的差别,以及“流通本”中存在的错误,提示在研究中要注意这一重要问题。

    最后,孙世彦教授鼓励同学们认真研究探讨国际人权法,关注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荆超